为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国务院新“国九条”和中国证监会《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提升北京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北交所)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能力,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,北交所起草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挂牌规则》),自2025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挂牌规则》是北交所私募债券的基础业务规则,对私募债券的挂牌转让、信息披露、自律监管、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私募债券的挂牌转让要求,包括挂牌转让条件及挂牌业务办理流程。二是明确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,督促发行人、增信主体及中介机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三是强化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,对私募债券发行人的偿债保障义务、受托管理人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提出明确要求。此外,《挂牌规则》还对私募债券的停牌、复牌以及终止转让,可交换债券的特别规定以及自律监管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